张艺谋和罗翔
文丨将爷 下午看电影,是张艺谋的《第二十条》。我被击穿了,内心充溢着感动。 这,就是底层代言,就是勇敢发声。 这电影,让我觉得,张艺谋的文化人格,站到了新的高点。 国内现实主义电影,除了《我不是药神》,就得数《第二十条》。 当然,电影介入现实,我们没法和韩国的尺度和力度相比,同样是讲法律,我们拍不出《熔炉》《素媛》,特别是《辩护人》。 介入角度也不同。仅说一点,韩国电影主角是律师,我们是检察官。民间与官方的身份差别,很关键。 其他类型的更不便说。我刚看完上新的《首尔之春》,在地下室的影院里,枯坐良久。猛极了,好极了。 说回到张艺谋。国师这人,早在30年前,就以《秋菊打官司》把介入现实的电影推到很高境界了。 “俺就是要讨一个说法”,秋菊这句经典台词,是中国底层权利觉醒的表征。 当然,老谋子还有《活着》这种能封神的好作品,还有能带来好的议程效果的好作品,如《一个都不能少》等。 一直以来,网上都有一种声音在怼张艺谋“只为帝王唱赞歌,不为苍生说人话”。我认为,这里不止有苛刻,还有误读。 有些人无非总是在拿《英雄》《长城》里面的小情节批老谋子有“王权迷恋”。其实,这并非抓住了张艺谋作品的主要矛盾。 张艺谋表达的义与道,他的传统与伦理,同样是有内核力量的。 每一种艺术表达,都有其独特的语言和结构。张艺谋搞电影,有大情怀大技术大修辞。更重要的是,他探索的是艺术表达,而不是观点表态。 当然,任何创作也都要讲妥协,而不是献祭。同样是现实主义题材,张艺谋的《第二十条》比起贾章柯《天注定》捍卫正义的效果更好。后者,结构意蕴,都弱了。 因为正义不能只停留在控诉的层面,关键还是在于推动践行。 《第二十条》能够进电影院,放在贺岁档,得到公共传播,获得讨论空间。这种公共价值和普法效果,我们不能假装看不到。 只是揪着某些细节妥协,看不到其中勇敢,也是不公平。 我认为,这一次,张艺谋够生猛,够勇敢,够男人。这部电影力度是不弱的,主题讲的是要捍卫正当防卫权利,来唤醒这个沉睡数十年的“纸面正义”。 各位,请注意,张艺谋是直接将它与上访连接起来,来增加其中的痛感。涉及上访和维稳,这种勇敢,同值得致敬。 简单说一下剧情。这部电影有3个涉及正当防卫的故事: 一是公交性骚扰案。公交司机制止流氓性骚扰乘客,却遭到暴打,反击之下造成流氓重伤,司机无奈接受三年牢狱之灾。对此,司机女儿让父亲上访来捍卫自身权利。 二是校园霸凌案。检察官的孩子解救遭遇校园霸凌的同学,结果被教导主任之子痛打报复,反击打伤作恶者拒不道歉面临失学。面对权力虚伪阴险,检察官陷入艰难选择。 三是王永强捅死恶霸案。这是主线,讲的是王永强为给女儿治病,借了恶势力高利贷,被铁链锁在家门口,忍对妻子屡遭恶霸强奸,在遭到暴打和威胁的情况下,他捅死了恶霸。 第三条是主线,把前两条线包裹其中,紧紧扣住“正当防卫”难以被激活的障碍,同时对司法实践存在的问题曝光。 比如,恶霸意欲拿刀砍人的证据被毁需要警力更大介入; 弱者反击是否符合正当防卫“时机规定”需要更大同理心考量; 如何应对恶霸保护势力借用维稳来施压需要更多权力担当; 这一次,张艺谋没有避讳这些敏感话题。 这电影,可以说是在勇敢地为民请命了。 影片中,赵丽颖演的那个苦命女人,不仅被恶霸强奸,在丈夫在捅死恶霸后,她和女儿更是遭受各种欺辱。 然而,村里没有人为她们遭遇的不公勇敢作证,最终,她被逼到从高楼跳下,只能以死来唤醒底层麻木的心。 对此,高叶演的检察官这样悲情呼喊:一个母亲,为什么愿意丢下在监狱的丈夫、5岁的残障女儿,为什么选择去死啊!是她的绝望,是她对法治的绝望,对公平的绝望,对我们的绝望! 这样的自我揭丑,足够振聋发聩的了吧? 这样的司法反思,足够生猛勇敢的了吧? 其实,刑法第二十条的“正当防卫”规定,过去之所以被称为“沉睡条款”,最大问题就是司法权力不作为,不敢于承担责任,没有与恶势力搏斗的勇气。 大家对近几年发生的这些案件都不陌生:“福州赵宇案”“涞源反杀案”“丽江唐雪案”“沈阳小贩夏俊峰刺死城管案”…… 哪件,人们心中无痛无恨? 特别是2018年“昆山反杀案”,那个绝丑的傻逼龙哥,被捅死街头,通过摄像头还原细节,被全民目击,真是大快人心。 可以说,捅死龙哥的那个汉子,就是人们心中的平民英雄。 当时,尽管全民为英雄除害而欢呼,希望能以正当防卫来礼敬除害英雄,但,这种朴素的正义观在某些司法人员那里,一度却被漠视,被指为“防卫过当”。 此外,还有“刺死辱母者”于欢案,同样激起了人们捍卫伦理底线的朴素情感。 刺死龙哥的平民英雄被判无罪,于欢也在民意伸冤之下从无期改判五年,法治终于没有再活在机械的懒惰的教条的冰冷的文本里。 如果法律不讲同理心,如果法治不与普通人共情,那注定就是耻辱,注定只会断送更多人对法律的信仰。 正如《第二十条》里的那场听证会上有这样的灵魂叩问:什么是法律?是天理,是国法,是人情,我不相信没有天理的国法,我也不相信没有人情的天理。 法律的权威在哪里?来自老百姓最朴素的情感期待。 我们究竟是把怎样的一个世界交到他们(孩子)手里? …… 面对雷佳音演的检察官的泪目痛陈,我不禁又想到了那个涉嫌性侵女生、并且婚内出轨在校女生的华南理工大学前教授王雨磊。 我因为写批评此人文章,遭到这个被以“师德问题”解聘了的失德典型起诉,后来,我与他连打了三年官司,二审跨省打到广州人家主场,最终败诉,道歉赔钱。 这是我人生唯一一次官司,一审是广州互联网法院判的,二审到广州线下法院,我律师连陈述的充足机会也没有。 王雨磊律师在法庭上曾这样叫嚣:“王雨磊夫妻感情不顺,婚姻不幸,他首先是个男人,其次才是高校教授”。 对此,我和律师气炸了。真不知以此来为王雨磊辩护,法官当时是不是也与律师形成强烈共鸣了。 总之,法官终于从我文章中费尽心力地找出了个别字句,主要聚焦于原本笼统表达中提及“禽兽”“人渣”之类词汇,推论出我就是指向王雨磊。 于是,这位被女生撕心裂肺控诉“他强奸了很多人”的前教授,在法律层面战胜了我。 我行动上尊重法律终审判决,但,我绝不认为这就是正义。 因为我心中,所有玩弄女生的教授,都是禽兽。这是我的朴素正义表达。 在《二十一条》中,检察官们无数次强调朴素正义这个概念。 此时此刻,我很想再问问大家,网络上成千上万指摘高校玩弄女生的教授为“禽兽”的网友,他们为正义发声,是不是属于民意层面的“正当防卫”? 这部电影列举了大量把“正当防卫”说成是“故意伤害罪”的案例,并且直指“一次犯罪污染的是一条河流,一次错误的裁决污染的是整个水源。” 我一直希望有一天能有更大力量介入王雨磊起诉众多媒体案,认真分析一下法官不顾具体场景和心境,死抠个别字词“以言获罪”的判决,是不是一次对法治水源的污染? 如果连涉嫌性侵且在婚内出轨女生的教授都不能被视为“禽兽”来表达正义和愤怒,法律让普通人付出的代价是不是过大了? 我甚至很想问问广州互联网法院的某位法官,如果你的女儿在学校被已婚教授以写论文为由不断“加深感情”发生了关系,你认为这样的教授是不是禽兽? 人在做,天在看,苍天饶过谁?做尽恶事,总归是要遭报应的。在张艺谋这部电影中,那些所谓的法律专家,也同样是抠着“正当防卫”的概念。 按照那些法律论调,受害者必须要时刻保持瞬间理性,完全就是要没有情感的非人类才能做到。 受害者遭遇恶霸欺辱者的“恐惧”心理,并不是随着施害动作及时停止就秒灭的,只有扩大侵害时间,更加人性地认定正当防卫,才更符合正义要求。 对此,当年法院对邓玉娇防卫行为就要求太苛刻,成为一种耻辱。 兔子急了都会咬人,女生在遭遇性侵的时候做出瞬间反击动作的力度,法律事后如果非要拿度量衡来测量,那就实在太可笑了。 可以说,种种法律和稀泥的悲剧,已经成为社会难以承受之重。一些法律人的道德和能力,已经陷入某种危机。 近几年,罗翔为什么能得到民意推崇,为什么能成为普通人心中捍卫朴素正义的偶像? 因为罗翔说人话,说真话,捍卫不是专家“纸面上的正义”,而是民间朴素的正义。正如他这样说:法律是最低道德标准,天天标榜自己守法的人,很可能是“人渣”。 是的,某些婚内出轨女生的教授是没有违法,只是“师德存在严重问题”,骂他们是“禽兽”“人渣”可能会被判违法,但,这绝不意味着他们就真的不是“人渣”。 不妨再来看看罗翔是如何谈论“正当防卫”的。 今天,罗翔在他公号中讲到当年他看待昆山龙哥被反杀事件,针对当时出现“防卫过当论”,他那天怒火被迅速点燃了,紧急写出这样的观点:不要开启上帝视野,老是站在“事后诸葛亮”的理性人立场,而要站在事前的一般人立场。法律中没有理性人,只有有血有肉的一般人。 我们都是不完美的一般人,只有机器人才是理性人。因此,必须身临其境,带入防卫人的立场,不要对防卫人过于苛责。 罗翔还曾这样具象地表达:“有人认为踩第一脚叫正当防卫,踩第二脚和第三脚就叫事后防卫,这种判断过于理性和冷血……” 理性,有多少人假汝之名来为罪恶掩蔽呀! 冷血,有多少人假汝之名来标榜自己权威专业呀! 在张艺谋这部电影中,那位检察官说:“我们办的不是案子,是别人的人生。”“所有正确的事都有代价,但不能因为有代价就不去做。” 捍卫正义,敢于付出代价,这才是真正的勇敢。正如罗翔所说,勇敢才是今天最稀缺的资源! 这个世界很多场域确实是个草台班子,但这个世界真的不能就这样拱手让给那些蠢货坏逼。 张艺谋用作品为底层代言,罗翔用专业捍卫朴素正义,这就是人性之光,这就是人格之光。 我们迎着光,多年饮冰,热血不凉,始终保持着与邪恶进行决战的勇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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